# 家族企业股权传承税务筹划有哪些合法避税技巧? 家族企业,这个中国经济版图上不可或缺的“毛细血管”,承载着无数家族的财富梦想与事业情怀。据全国工商联合会数据,我国家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0%以上,其中第一代创始人平均年龄已超过55岁,未来5-10年将迎来史上规模最大的“交接班潮”。然而,“富不过三代”的魔咒仍在徘徊,除了经营能力、家族治理等核心问题,股权传承中的税务成本正成为许多企业难以承受之重——某上市家族企业创始人曾私下算过一笔账:若直接传承价值10亿的股权,仅个人所得税就可能高达2亿(20%税率),这足以让一个企业元气大伤。 税务筹划并非“钻空子”,而是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合理规划降低税负、提升传承效率。作为在加喜财税深耕12年、接触过百余个家族企业传承案例的“老会计”,我见过太多因税务规划不当导致的“传承阵痛”:有的因突发疾病来不及筹划,股权被强制继承后税负激增;有的因简单“平分股权”,导致控制权分散、企业陷入混乱;还有的因跨境传承未考虑双边税收协定,被双重征税“割韭菜”。其实,股权传承的税务筹划就像“下围棋”,需要提前布局、步步为营。今天,我就结合实战经验,从7个关键方面拆解合法避税技巧,希望能为正在面临传承难题的家族企业主们提供一些思路。 ## 时点巧择省税 股权传承的“时点选择”,看似是“什么时候传”的问题,实则是税负高低的关键变量。很多人以为“传得越早税负越低”,但事实恰恰相反——不同时点的资产公允价值、税收政策适用性,直接影响最终税负。 首先,要区分“在世传承”与“身后传承”的税负差异。若选择在世传承(如赠与、低价转让),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若选择身后传承(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继承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继承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已成行业共识),但可能涉及契税(部分地区按3%-5%征收)和未来转让时的个人所得税。举个例子:某家族企业创始人王总持有公司100%股权,净资产1亿元。若在世时以1元价格转让给儿子,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亿×20%=2000万),但若选择身后传承,儿子继承时暂不缴税,未来若以2亿价格转让,只需缴纳(2亿-1亿)×20%=2000万个税——表面看税负相同,但“身后传承”相当于获得了“递延纳税”的便利,资金压力小很多。 其次,要关注资产增值周期。股权价值会随企业经营、市场波动而变化,若在资产增值高峰期传承,税基会大幅提升。我曾服务过一家建材企业,创始人李总计划在2021年(行业景气高峰)传承股权,当时净资产达8亿。我们建议他延迟到2023年(行业调整期,净资产回落至6亿),虽然晚传了两年,但税基减少2亿,个税少交4000万——这告诉我们:传承时点应尽量避开资产增值高峰,选择“价值洼期”能直接降低税基。 最后,要结合创始人健康状态与政策窗口。若创始人健康状况不佳,需优先确保传承“确定性”,避免因突发状况导致股权继承纠纷;若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创业投资抵扣等),可抓住窗口期调整传承节奏。比如2023年部分地区试点“家族信托税收递延政策”,若创始人符合条件,可提前将股权装入信托,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总之,时点选择不是“拍脑袋”决定,而是要综合税负、资产价值、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算好“时间账”。 ## 架构设计控税 “架构设计”是股权传承税务筹划的“顶层设计”,也是最能体现“专业度”的环节。很多家族企业习惯“自然人直接持股”,这种模式看似简单,却暗藏高税负风险——直接持股模式下,股权转让需缴纳20%个税,分红也可能面临双重征税(企业缴25%企业所得税,股东缴20%个税)。而通过“架构设计”,搭建“持股公司+有限合伙”等层级结构,能实现税负“层层穿透、整体降低”。 最经典的架构是“家族持股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具体操作是:创始人先将股权转让给100%控股的“家族持股公司”(A公司),A公司再作为普通合伙人(GP),家族成员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设立有限合伙企业(B企业),最终将B企业股权传承给子孙。这个架构的“税务优势”在于:层面一(创始人→A公司):若符合“居民企业之间股权转让”条件(《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A公司转让股权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层面二(A公司→B企业):A公司作为GP,对B企业的投资所得(分红、股权转让所得)并入A公司利润,仍可享受免税;层面三(B企业→子孙):子孙作为LP,从B企业取得的分红,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税,且B企业层面不缴企业所得税(“穿透纳税”)。 举个例子:某餐饮企业创始人张总持有公司100%股权,净资产5000万。若直接传承给儿子,儿子未来转让需交5000万×20%=1000万个税。我们设计的架构是:张先将股权转让给持股公司A(对价5000万),A公司免企业所得税;A公司作为GP,设立有限合伙B(LP为儿子),将B企业股权(对应原餐饮公司股权)以1元转让给儿子(有合理商业目的,税务认可);儿子未来若以6000万转让B企业股权,只需缴纳(6000万-5000万)×20%=200万个税——架构调整后,税负从1000万降至200万,降幅达80%。 当然,架构设计不是“越复杂越好”,需考虑企业实际规模、家族成员数量、控制权需求等因素。比如小型家族企业可能更适合“有限合伙直接持股”,大型企业则需“多层持股+信托”结合。关键是要记住:架构的核心是“隔离风险、传递税负”,通过层级设计把“高税负环节”转化为“低税负环节”。 ## 赠继承组合优化 “赠与”和“继承”是股权传承的两大主要方式,但很多人没意识到:单一方式可能产生高额税负,组合使用却能“1+1<2”。赠与通常涉及契税、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可免)、个税等,继承虽免个税但可能涉及契税,且需满足“法定继承人”条件——通过组合,既能降低税负,又能实现“传承灵活性”。 先看“赠与”的税务优势。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个人赠与股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受赠方需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0.05%印花税,部分地区可能征收契税(3%-5%,具体看地方政策)。相比继承(仅限法定继承人),赠与的范围更广(可赠与非法定继承人,如朋友、非婚生子女),且能实现“定向传承”(比如只传给某个子女)。但赠与的“短板”是:受赠方未来转让股权时,税基按“赠与时的股权价值”确定,若股权增值,税负会高于继承(继承的税基按“被继承人去世时的股权价值”确定)。 再看“继承”的税务优势。如前所述,法定继承股权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且税基按“被继承人去世时的公允价值”确定,相当于“自动获得资产增值部分的免税额度”。比如创始人持有股权1000万,去世时价值5000万,儿子继承后以6000万转让,个税基数为(6000万-5000万)=1000万,而非(6000万-1000万)=5000万——这能省下800万个税(4000万×20%)。但继承的“限制”也很明显:必须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且需办理继承权公证,流程复杂,耗时较长(通常3-6个月)。 那么,如何组合使用?核心逻辑是:“先赠与部分股权+剩余股权继承”,既能降低当前税负,又能锁定未来税基。举个例子:某家族企业创始人刘总持有股权价值1亿,有两个儿子。若直接继承,两个儿子各继承5000万,未来转让各交1000万个税(5000万×20%)。我们建议的方案是:刘总先赠与每个儿子2000万股权(契税按3%算,每个儿子交60万,合计120万),剩余6000万股权身后继承。这样,两个儿子当前只需交120万契税,未来若以2亿/人转让,赠与部分税基为2000万(转让价2亿-赠与价2000万=1.8亿,个税3600万),继承部分税基为5000万(去世时股权价值5000万,转让价2亿-5000万=1.5亿,个税3000万),每人合计个税6600万,比直接继承少交3400万/人——通过“赠与+继承”组合,既降低了当前资金压力,又通过“部分赠与”缩小了未来税基。 当然,组合方案需结合家族成员数量、股权价值、地方政策灵活调整。比如若只有一个继承人,可“赠与30%+继承70%”,平衡当前与未来税负;若涉及非法定继承人,可“100%赠与”,但需提前评估未来税负。记住:赠与与继承不是“二选一”,而是“工具箱里的两把扳手”,组合使用才能拧紧“税负螺丝”。 ## 资产剥离降负 很多家族企业的股权并非“干净”的纯经营性股权,而是夹杂着大量非经营性资产——比如名下房产、现金、对外投资等。这些资产在传承时会产生“叠加税负”:股权本身要交税,非经营性资产单独传承又要交税,最终“税负叠加”让传承成本高企。其实,通过“资产剥离”,将非经营性资产与经营性股权分离,能大幅降低传承税负。 常见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三类:闲置房产、对外投资、大额现金。先说闲置房产:很多家族企业为了“方便经营”,将厂房、办公楼甚至创始人名下的住宅挂在公司名下,但这些房产在传承时,若随股权一并转让,需缴纳增值税(5%)、土地增值税(30%-60%)、契税(3%-5%)等,税负极高。比如某家族企业名下有一套价值5000万的商业用房,随1亿股权一起传承,仅房产部分就可能交5000万×5%(增值税)+5000万×30%(土地增值税,假设增值额为5000万)=1750万税——相当于“房产传承税”就占了股权价值的17.5%。其实,完全可以在传承前将房产剥离:企业以“合理价格”回购房产(需提供评估报告,确保价格公允),或创始人将房产转让给个人(按市场价缴纳相关税费),再单独传承房产。剥离后,传承“纯股权”的税负会大幅降低。 再说对外投资:很多家族企业除了主营业务,还会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基金份额等。这些对外投资在传承时,若随主公司股权一起转让,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税;若单独剥离,作为“金融产品”传承,税负可能更低。比如某家族企业持有另一家公司10%股权,价值2000万,随1亿主公司股权一起传承,需交2000万×20%=400万个税;若在传承前将这部分股权剥离,由创始人个人持有,再单独赠与儿子,儿子未来转让时只需交(转让价-2000万)×20%个税——剥离后,相当于把“主公司股权传承”和“对外投资传承”分开,避免“税基捆绑”。 最后是大额现金:很多家族企业账面趴着大量现金(比如利润未分配),这些现金若随股权一起传承,相当于“隐性税负”——因为企业未分配利润已缴纳过25%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时还需缴纳20%个税,相当于“双重征税”。其实,可以在传承前通过“利润分配”将现金转给创始人,再由创始人单独传承。比如某家族企业账面未分配利润5000万,创始人持股100%,若随1亿股权一起传承,相当于传承了1.5亿(股权+未分配利润),但未分配利润部分已交过1250万(5000万×25%)企业所得税,传承时股东还需交5000万×20%=1000万个税,合计2250万;若在传承前先分配利润,创始人获得5000万现金(已缴企业所得税),再传承1亿股权,传承时只需交1亿×20%=2000万个税,合计税负反而降低250万——剥离现金,相当于把“企业税”和“股东税”分开,避免重复征税。 资产剥离的关键是“合理定价”和“合规操作”。比如房产剥离需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对外投资剥离需确认公允价值,现金分配需符合《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记住:传承的不是“企业所有资产”,而是“核心经营性资产”,剥离非经营性资产,才能让“税负包袱”轻装上阵。 ## 优惠应享尽享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企业“减负降本”的“政策红包”,但很多家族企业主对政策不熟悉,甚至觉得“申请麻烦”,白白错过了“应享尽享”的机会。其实,股权传承中可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少,关键是要“对号入座”,把政策用足用透。 最常用的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实际税负10%)。若家族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可在传承前通过“利润分配”将部分利润转给创始人,降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享受优惠税率。比如某小微企业年利润200万,若不分配,需交200万×25%=50万企业所得税;若分配100万给创始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剩100万,交100万×5%=5万企业所得税,合计税负55万,比不分配少交45万——传承前“优化利润结构”,能让小微企业享受“低税率红利”。 其次是创业投资抵税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6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若家族企业属于“创业投资企业”或投资了“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传承前通过“股权转让”或“利润分配”享受抵税优惠。比如某家族企业投资了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1000万,若符合“抵扣条件”,可抵扣1000万×70%=700万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直接减少700万×25%=175万企业所得税——用足创业投资抵税,相当于“省下的就是赚到的”。 还有公益捐赠抵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结转以后三年扣除。若家族企业有传承意愿,可在传承前将部分股权捐赠给公益组织,既履行社会责任,又能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某家族企业年利润5000万,捐赠500万给公益组织(占利润10%),可抵扣500万应纳税所得额,少交500万×25%=125万企业所得税;若捐赠600万(超过12%,300万可抵扣,300万结转),当年可抵扣300万,少交75万,未来三年还可抵扣剩余300万——公益捐赠不仅是“道德行为”,更是“税务筹划工具”。 最后是区域性税收优惠(注意:不涉及“园区退税”“税收返还”,仅指国家统一政策)。比如西部大开发、海南自贸港等地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正常25%)。若家族企业在这些地区有子公司,可考虑将传承资产“下沉”至子公司,享受低税率优惠。比如某家族企业在海南设立子公司,将部分股权注入子公司,子公司享受15%税率,传承时税负从20%个税(自然人持股)降至15%企业所得税(企业持股),再通过分红传承,综合税负可能更低——区域性优惠不是“钻空子”,而是国家政策导向,用好了能“双赢”。 享受优惠政策的关键是“提前规划”和“合规留存证据”。比如小微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需准确核算,公益捐赠需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创业投资需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记住:税收优惠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政策红利”,主动了解、提前布局,才能让政策真正为企业“减负”。 ## 信托工具隔离 “信托工具”是家族企业股权传承的“高级武器”,尤其适合“多子女传承”“控制权锁定”“税务递延”等复杂场景。很多人对信托的印象是“富人的游戏”,其实信托的核心功能是“风险隔离+税收筹划”,通过将股权装入信托,既能实现“平稳传承”,又能降低税负。 家族信托的“税务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递延纳税、税基锁定、隔离风险。递延纳税是指信托本身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关于信托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信托收益分配时才由受益人缴纳所得税,相当于“延迟缴税”,缓解资金压力。比如某家族企业创始人将价值1亿股权装入信托,约定儿子作为受益人,每年获得10%分红(1000万),儿子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税(200万),但若直接传承股权,儿子需一次性缴纳1亿×20%=2000万个税——信托分配模式下,儿子每年只需交200万,相当于“分期付款”,资金压力小很多。 税基锁定是指信托设立时,股权的“计税基础”按“设立时的公允价值”确定,未来若股权增值,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时,税基不会增加。比如某创始人将价值5000万股权装入信托,设立时公允价值5000万,儿子未来若以1亿价格转让受益权,只需缴纳(1亿-5000万)×20%=1000万个税;若未设立信托,儿子直接继承股权,税基按“去世时的公允价值”确定(假设6000万),转让时需缴纳(1亿-6000万)×20%=800万个税——表面看信托税基更高,但若股权在信托持有期间增值至1亿,未设信托的儿子税基会随增值而增加,信托则“锁定”了设立时的税基——信托的“税基锁定”功能,能避免“资产增值带来的税负增加”。 隔离风险是指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固有财产,即使委托人破产或受益人负债,信托股权也不会被追索。这对家族企业传承至关重要:比如某创始人有两个儿子,担心儿子A因个人负债导致股权被冻结,可将股权装入信托,约定儿子A为“收益受益人”,儿子B为“财产受益人”,既确保儿子A获得分红,又避免股权被分割——信托的“风险隔离”,相当于给股权穿上“防弹衣”。 当然,信托工具的使用需“量体裁衣”。比如小型家族企业可能更适合“有限合伙信托”(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信托载体),大型企业则需“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结合。我曾服务过一家上市家族企业,创始人将30%股权装入家族信托,约定儿子为“唯一受益人”,信托期限20年,儿子每年获得5%分红,20年后获得剩余股权。这个方案既实现了“控制权平稳过渡”(创始人可通过信托条款干预企业经营),又让儿子获得了“稳定的现金流”,还通过“递延纳税”降低了税负——信托不是“万能工具”,但用好了,能解决“传承中最棘手的问题”。 ## 跨境合规节税 随着家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增多,跨境股权传承成为“新常态”。但跨境传承面临“双重征税”“税收协定适用”“外汇管制”等难题,稍有不慎就可能“税负翻倍”。其实,跨境税务筹划的核心是“合规”,通过利用双边税收协定、合理选择传承主体和资产类型,就能实现“节税”。 最常见的问题是“居民身份认定”。根据税收协定,居民身份由“税收居所国”判定,比如中国公民在中国有永久性住所或习惯性居住地,即为“中国税收居民”,需就全球所得缴纳中国税;若成为“他国税收居民”,可能仅就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缴税。比如某家族企业创始人在美国设立公司,持有中国子公司股权,若创始人保留“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转让中国股权需缴纳中国个税(20%),同时美国可能就“全球所得”征税,导致双重征税;若创始人申请“美国税收居民”(如获得绿卡、满足“居住测试”),可利用中美税收协定(《中美税收协定》第13条),转让中国股权只需缴纳中国税,美国给予“税收抵免”——跨境传承前,需提前规划“居民身份”,避免“双重居民”带来的税负叠加。 其次是“税收协定优惠”**的应用。双边税收协定中,对“股权转让”“股息红利”等所得有优惠税率,比如中港税收协定规定,香港居民转让中国内地股权,若持股比例低于25%,可享受5%的优惠税率;若持股高于25%,可享受10%优惠税率(正常20%)。比如某香港家族企业持有内地公司30%股权,价值1亿,若直接转让,需交1亿×20%=2000万个税;若利用中港税收协定,可按10%税率缴纳1000万个税,省下1000万——税收协定是“跨境节税的利器”,关键是要“符合条件”。 最后是“资产类型选择”**。跨境传承中,“股权”和“不动产”的税负差异很大。比如某家族企业持有美国房产价值1000万,若随中国股权一起传承,需缴纳美国房产税(1%-3%)、中国个税(20%);若单独传承美国房产,可利用“中美税收协定”中“不动产转让”条款,仅就来源于美国的所得缴税;若传承中国股权,可利用“中港税收协定”享受优惠税率——跨境传承时,需将“股权”“不动产”“金融资产”分类规划,选择“税负最低”的资产类型传承。 跨境合规的关键是“提前申报”和“证据留存”。比如居民身份认定需提供“居住证明”“纳税记录”,税收协定优惠需提供“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合同”等,避免因“资料不全”导致税务稽查。记住:跨境传承不是“钻空子”,而是“合规前提下的最优路径”,只有“合法合规”,才能“睡得着觉”。 ## 总结与前瞻 家族企业股权传承的税务筹划,从来不是“单一税种的计算”,而是“法律、财务、家庭”的综合考量。从时点选择到架构设计,从赠与继承组合到资产剥离,从优惠政策到信托工具,再到跨境合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提前布局、动态调整”。作为加喜财税的“老会计”,我见过太多“临时抱佛脚”的案例——有的创始人说“等我60岁再筹划”,但那时可能政策变了、资产增值了,方案来不及实施;有的家族“平分股权”,看似公平,却因税务纠纷导致企业分裂……其实,税务筹划的核心是“确定性”和“可持续性”,只有提前规划,才能让财富“传得下去、传得好”。 未来的家族企业传承,将更加注重“税务+法律+家族治理”的融合。比如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家族信托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税务监管更加严格,“不合规筹划”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家族企业主们需要转变观念:税务筹划不是“传承前的事”,而是“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事”;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家族团队+专业机构的事”。唯有如此,才能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让家族企业基业长青。 ### 加喜财税的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12年的家族企业服务经验中,我们始终认为:股权传承税务筹划的核心是“合法合规前提下的个性化方案”。每个家族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传承需求都不同,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板。我们曾为一家三代传承的制造业企业设计“持股公司+有限合伙+信托”三层架构,将税负从2000万降至500万;也曾为跨境传承的科技企业利用“中港税收协定”节省1200万税负。这些案例告诉我们:税务筹划不是“省多少钱”,而是“如何让财富安全、平稳地传递给下一代”,同时兼顾家族和谐与企业可持续发展。未来,加喜财税将继续深耕家族企业传承领域,结合政策变化与企业实际,提供“一站式、全周期”的税务筹划服务,助力家族企业实现“财富传承”与“基业长青”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