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企业注册,虚拟财产如何通过市场监管局审查? ## 引言:当“虚拟”遇上“实体”,注册难题如何破解? 数字经济浪潮下,虚拟财产早已不是“空中楼阁”。从数字货币、游戏道具到域名、数字藏品,这些以数据形式存在的资产,正逐渐成为企业出资的新选择。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灵活的商业组织形式,因其设立门槛低、决策效率高,成为不少创业者整合虚拟财产资源的首选。然而,当虚拟财产“走进”合伙企业注册环节,却常常在市场监管局审查时“卡壳”——虚拟财产算不算合法出资?怎么证明它的价值?材料要怎么准备才能让审查人员“放心”?这些问题不仅让创业者头疼,也让一线注册人员“挠头”。 我在加喜财税干了12年,从助理做到项目经理,经手的合伙企业注册少说也有上千家。记得2021年,有个客户拿着用“某热门游戏稀有账号”出资的合伙协议来咨询,我一看就皱起了眉:这账号能不能算财产?价值怎么评估?市场监管局认不认可?最后花了整整两周,协调评估机构、补充权属证明、修改合伙协议,才勉强通过审核。类似的故事,在虚拟财产出资的注册中并不少见。 事实上,虚拟财产作为合伙企业出资,既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也没有成熟的操作规范。市场监管局的审查核心,始终围绕“合法、合规、真实”三个关键词:财产是否合法取得?出资是否真实存在?价值是否公允合理?本文结合我的实操经验,从法律定性、评估验资、登记材料、风险防控、监管协作五个方面,拆解虚拟财产通过市场监管局审查的“通关密码”,希望能帮到正在或计划用虚拟财产出资的创业者们。

一、法律定性:虚拟财产能否“名正言顺”当出资?

虚拟财产能不能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首先要解决“它是不是法律认可的财产”这个问题。不少创业者以为,只要自己手里有虚拟财产,就能拿来当出资,其实不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6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除外。这里的“其他财产权利”,就是虚拟财产能否出资的关键——它必须属于“财产权利”的范畴,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从现行法律看,《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首次在法律层面承认了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2022年《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也提到,虚拟财产的交易受法律保护。但这些规定比较原则,没有明确哪些虚拟财产能作为出资。实践中,市场监管局主要看三点:一是虚拟财产是否具有“经济价值”,能否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变现;二是是否具有“支配性”,出资人能否对其进行独立控制和处分;三是是否“合法取得”,比如不是通过盗号、黑客等非法手段获得的。

举个例子,2020年有个客户想用“比特币”出资,直接被市场监管局驳回了。为啥?因为比特币在我国属于“虚拟商品”,不是法定货币,且其交易存在金融风险,监管部门对以比特币出资持谨慎态度。后来我们建议客户换成“某电商平台店铺的虚拟经营权”(包括店铺信誉、客户资源等),这种虚拟财产有明确的经营数据支撑,能通过平台转让,也符合“经济价值”和“支配性”的要求,最终顺利通过。所以,选对虚拟财产类型,是审查的第一道门槛——不是所有虚拟财产都能“上岸”,那些有明确权属、能估值、能转让的,才更有可能被认可。

另外,不同类型的虚拟财产,审查的“敏感度”也不同。比如纯数据类的(如用户数据库),如果涉及个人信息,还需要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数字藏品(NFT)如果涉及金融属性,可能需要金融监管部门的前置审批。创业者在选择虚拟财产时,一定要提前做“合规画像”,别等提交材料了才发现“踩了红线”。

二、评估验资:虚拟财产价值怎么“算明白”?

虚拟财产出资最让审查人员头疼的,就是“值多少钱”。不像房产、汽车有明确的市价,虚拟财产的价值往往“飘忽不定”——今天一个游戏账号可能值5000元,明天游戏版本更新可能就贬值到2000元;一个域名去年卖不出去,今年可能因为行业热点突然涨十倍。市场监管局要求,非货币出资必须经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所以,一份能让审查人员信服的“评估报告”,是虚拟财产出资的“定海神针”。

评估报告的核心是“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对于虚拟财产,常用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法是通过对比市场上同类虚拟财产的交易价格来确定价值,比如数字域名、游戏账号,适合有活跃交易市场的类型;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虚拟财产未来能带来的经济收益来折现,比如会员权益、虚拟店铺经营权,适合能持续产生收益的类型;成本法则是计算取得虚拟财产的成本(如购买价格、开发费用),适合没有交易市场但能核算成本的类型。关键是,评估方法必须和虚拟财产的特性匹配,不能“张冠李戴”。

2022年,我们接了个案子:客户用“某APP的独家代理权”出资,这个代理权没有公开交易市场,但每年能带来稳定的佣金收入。我们找了有“数据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用收益法做评估——预测未来5年的佣金收入,扣除运营成本,按8%的折现率折现,得出评估值500万元。报告里详细列出了收入预测的依据(如过去三年的交易数据、用户增长趋势)、折现率的确定理由(无风险利率+风险溢价),市场监管局看了数据扎实、逻辑清晰,直接认可了。反观另一个案例,客户用“自己设计的虚拟皮肤”出资,评估机构直接用了成本法,只算了设计软件和人工成本,没考虑皮肤的受欢迎程度和变现潜力,结果被市场监管局以“未充分考虑市场因素”打回重评。

除了评估方法,评估机构的资质也很重要。市场监管局对虚拟财产评估机构的审查,不仅看是否具备“资产评估资质”,还看是否有相关领域的评估经验(比如区块链、数字资产)。我们一般建议客户找“双资质”机构(既有资产评估资质,又有数据/虚拟资产评估经验),这样报告的“说服力”更强。另外,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创业者要注意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避免“过期作废”。

三、登记材料:虚拟财产出资要交哪些“成绩单”?

虚拟财产出资的登记材料,是市场监管局审查的“硬通货”。不少创业者以为,只要有了评估报告就万事大吉,其实不然。市场监管局要看的,是一套能“闭环证明”虚拟财产合法、真实、有效的材料链——从“怎么来的”到“值多少”,再到“怎么交”,每个环节都不能少。根据我们的经验,虚拟财产出资至少需要准备5类核心材料,缺一不可。

第一类是“权属证明材料”。这是证明“虚拟财产是你的”的关键。不同虚拟财产的权属证明形式不同:如果是购买的,需要提供购买合同、支付凭证、交易平台的转账记录和过户记录;如果是自主研发的,需要提供创作过程文档(如设计稿、代码)、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是受让的,需要提供转让协议、原权利人的权属证明。特别注意,电子证据一定要“固化”——比如区块链交易记录要做哈希值存证,聊天记录要做公证,避免审查人员对“真实性”有疑问。

第二类是“评估报告及附件”。前面说了,评估报告是核心,但“附件”同样重要。附件包括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评估师资格证、评估方法的说明、参数的计算过程、市场交易的参照案例等。我们有个小技巧:在附件里加一个“虚拟财产现状说明”,用截图、视频等形式展示虚拟财产的当前状态(比如游戏账号的角色等级、装备,数字藏品的链上存证),让审查人员能“直观看到”财产存在,比文字描述更有说服力。

第三类是“全体合伙人书面确认文件”。合伙企业是“人合性”组织,所有合伙人对虚拟财产出资必须达成一致。这份确认文件需要明确:各合伙人以何种虚拟财产出资、出资额、占出资比例、财产的交付方式(是直接过户到企业名下,还是由合伙人代管)、价值变动的处理机制(比如贬值了要不要补缴)。记得2021年有个客户,合伙人之间口头约定了虚拟财产的交付方式,没写进书面文件,后来其中一位合伙人反悔说“财产还在自己手里”,差点导致注册失败,最后只能补充签署《财产交付确认书》才解决。

第四类是“承诺函与保证书”。这是给监管部门的“定心丸”。承诺函需要承诺:虚拟财产是合法取得,不存在权属纠纷,不侵犯第三方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如不涉及洗钱、非法集资等)。保证书则需要承诺:评估报告真实、准确,愿意承担因虚假出资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这些文件虽然看起来“程序化”,但能降低审查人员的风险顾虑,提高通过率。

最后一类是“财产交付证明”。出资不是“说说而已”,必须实际交付。虚拟财产的交付方式要和合伙协议、确认文件一致:如果是域名,需要完成域名过户到企业名下;如果是游戏账号,需要完成账号密码的交接和平台绑定;如果是数字藏品,需要完成链上所有权的转移。交付证明可以是平台的过户截图、交易平台的确认函,或者第三方存证平台的“交付成功”证明。记住,市场监管局不仅看“出资意愿”,更看“出资行为”,没有实际交付,一切都是“空谈”。

四、风险防控:虚拟财产出资的“雷区”与“护身符”

虚拟财产出资看似“时髦”,实则“暗礁丛生”。价值波动大、权属易争议、交易规则不明确,这些都是虚拟财产的“天生缺陷”。市场监管局审查时,不仅看材料是否齐全,更关注企业对这些风险的“防控能力”。如果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即使材料齐全,也可能被认定为“出资不实”而驳回。所以,提前做好风险防控,是虚拟财产出资的“护身符”。

第一个风险是“价值波动风险”。虚拟财产的价值受市场、政策、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一夜暴涨,也可能瞬间归零。市场监管局担心的是:如果出资后虚拟财产大幅贬值,企业注册资本“缩水”,债权人的利益怎么保障?针对这个问题,合伙协议里必须约定“价值动态调整机制”。比如,可以每半年或一年对虚拟财产进行一次重新评估,如果贬值超过一定比例(如20),出资人需要补缴出资或用其他财产替换;如果增值,可以不做处理,或按约定增加出资额。2023年有个客户,在合伙协议里约定了“季度评估+30%贬值预警线”,审查人员一看“有兜底”,直接放行。

第二个风险是“权属争议风险”。虚拟财产的权属证明往往依赖电子数据,容易伪造、篡改,也容易产生“一物多卖”的纠纷。市场监管局审查时,会重点看权属证明是否“完整、可追溯”。比如,对于数字藏品,不仅要看链上所有权记录,还要看购买时的支付凭证、与卖家的沟通记录,确保整个权属链条“无缝衔接”;对于游戏账号,要提供账号注册时的身份信息证明,避免因“账号外借”导致权属不清。我们有个经验做法:建议客户对核心虚拟财产做“区块链存证”或“时间戳认证”,这样即使发生争议,也能快速证明权属归属,降低审查人员的顾虑。

第三个风险是“合规性风险”。有些虚拟财产看似有价值,实则“踩红线”。比如,用未备案的数字藏品出资,可能违反《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用涉及“挖矿”收益的虚拟财产出资,可能违反《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市场监管局对这类“带病出资”零容忍。所以,在选虚拟财产时,创业者一定要做“合规排查”:查清楚这种虚拟财产是否被监管部门明令禁止,是否需要前置审批,交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实在拿不准的,可以提前和市场监管局注册科沟通,或者咨询专业机构,别等提交材料了才发现“白忙活”。

除了这三个核心风险,还有“税务风险”“运营风险”等。比如虚拟财产出资可能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需要在合伙协议里明确税负承担;如果虚拟财产需要持续维护(如域名续费、游戏账号充值),还需要约定维护费用的承担方式。这些细节虽然小,但关系到企业的长期运营,也是审查人员关注的“隐性指标”。记住,风险防控不是“额外负担”,而是让企业“走得更稳”的必要准备。

五、监管协作:跨部门“联审联查”怎么应对?

虚拟财产的审查,从来不是市场监管局“单打独斗”。很多虚拟财产涉及网信、公安、金融等多个部门的监管,比如数字藏品可能需要网信部门备案,虚拟货币交易可能需要金融部门认定,涉及个人信息的虚拟财产可能需要公安部门核查。市场监管局在审查时,往往会启动“联审联查”,如果其他部门有异议,注册大概率会被卡住。所以,提前了解跨部门协作的规则,准备好各部门的“合规意见”,是虚拟财产出资的“最后一公里”。

第一个需要协作的部门是“网信部门”。如果虚拟财产涉及“网络数据”“数字内容”,比如用户数据库、短视频账号、数字藏品,网信部门会重点关注其“数据安全”和“内容合规”。比如,数字藏品需要符合《关于规范“NFT”及相关“数字藏品”互联网传播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不得含有违法信息;用户数据库需要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我们在处理某客户的“短视频账号”出资时,提前联系了当地网信局,提交了账号的内容审核报告、个人信息处理记录,网信局出具了“内容合规”的书面意见,市场监管局看到这个意见,审查效率直接提高了一倍。

第二个需要协作的部门是“金融监管部门”。如果虚拟财产具有“金融属性”,比如虚拟货币、积分代币,金融监管部门会认定其涉嫌“非法金融活动”。2021年某客户想用“某平台发行的积分”出资,我们提前咨询了地方金融监管局,得到的答复是“该积分涉嫌变相发行代币,不得作为出资”,只能赶紧换出资方式。所以,只要虚拟财产沾了“金融”的边,一定要先找金融部门“摸底”,别等市场监管局问起才“临时抱佛脚”。

第三个需要协作的部门是“公安部门”。如果虚拟财产的权属证明涉及“电子数据”,比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公安部门的“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是关键。市场监管局有时会要求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这时就需要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出具《电子数据检查工作记录》。我们在处理某客户的“游戏账号交易记录”时,账号购买凭证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市场监管局担心“记录被篡改”,最后通过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做了“哈希值校验”,证明记录未被修改,才顺利通过。

跨部门协作的核心是“提前沟通、主动报备”。创业者不要怕“麻烦”,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实,提前和相关部门沟通,不仅能提前发现风险,还能在提交材料时提供“合规意见”,让审查人员觉得“企业有合规意识”。另外,不同地区的跨部门协作流程可能不同,建议创业者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了解“联审联查”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避免“走弯路”。

## 总结:虚拟财产出资,合规是“通行证”,创新是“发动机” 虚拟财产作为合伙企业出资,既是数字经济的“新机遇”,也是注册审查的“新挑战”。从法律定性到评估验资,从登记材料到风险防控,再到跨部门协作,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创业者“走心”准备,既要尊重监管规则,也要拥抱创新趋势。说实话,这事儿确实挺磨人的,但只要抓住“合法、真实、可追溯”三个核心,提前布局、专业应对,虚拟财产完全能成为合伙企业的“价值加速器”。 未来,随着《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虚拟财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出台,虚拟财产出资的审查流程可能会更规范、更高效。但在那之前,创业者需要“打有准备之仗”——别等想好了“用虚拟财产赚钱”,才想起“怎么注册公司”,而是要在注册前就做好“合规画像”,让虚拟财产从“虚拟”走向“实体”,真正为企业创造价值。 ## 加喜财税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12年的注册服务中,我们发现虚拟财产出资的核心矛盾是“创新需求”与“监管审慎”的平衡。我们始终强调“前置合规”——协助客户从虚拟财产类型选择、权属梳理开始,到评估机构匹配、风险防控设计,再到跨部门沟通、材料优化,全流程陪伴。比如,某数字藏品企业用“链上确权的IP形象”出资时,我们不仅协助对接了有区块链评估资质的机构,还提前与网信部门沟通备案策略,最终3天内完成注册。虚拟财产出资不是“洪水猛兽”,合规是“通行证”,专业是“发动机”,加喜财税愿做创业者与监管之间的“桥梁”,让创新之路走得更稳、更远。

合伙企业注册,虚拟财产如何通过市场监管局审查?